近年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最高检及上级院关于加强检委会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全力推动检委会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以高质量议案议事决策护航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一、统筹委员补选调配,建强专职决策队伍
一是优化人员结构。立足 “四大检察” 全面协调、统筹各业务条线人员配比,兼顾不同业务人才配备,有效提升检委会研判复杂案件、处置重大事项的综合决策能力。二是强化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人员任免、逐级报备等制度,定期梳理委员在岗履职情况,依规及时完成人员调整与补选,确保检委会人员配齐、结构稳定、运转顺畅。2026年以来,择优补选1名政治立场坚定、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员额检察官进入委员队伍,保障委员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履职权威。
二、严把议题审核标准,源头规范上会流程
一是明确议题范围。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上会议题范围,厘清与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官联席会的职责界限,精准甄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检察工作事项等应当上会议题,防止议题随意化、碎片化。二是严把审核关口。检委办在议题形式审核中发现材料缺失、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逐项列明问题清单,一次性反馈提请部门进行补正。对不符合上会条件的议题予以退回,切实做到不合格议题不上会、不规范材料不审议。2026年以来,共审核上会议题23项,其中案件类议题22项,事项类议题1项。
三、全链标准化管控,保障议案议事合法有序
一是做细会前准备。严格按照上会案件办案期限、事项办理时间,科学统筹会议频次、排期,并提前三日将相关议题材料推送全体委员,确保委员有充足时间研阅议题。二是严肃会中审议。会议严格按照承办人汇报、委员提问、发表意见等全流程规范进行,充分保障各位委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处理意见开展深度研讨,独立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检委办完整、准确记录委员发言内容、讨论要点及表决结果,确保会议过程合法合规、客观公正。2026年以来,共组织召开检委会5次。
四、紧盯决定督办,实现议题闭环管理
一是规范文书制发。会议结束后,检委办及时制作决定文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将检委会决定事项送达承办部门,明确工作标准与完成时限,做到内容清晰、权责分明、要求具体。二是做实跟踪督办。检委办及时了解承办人或承办部门执行检委会决定的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时报送执行结果,必要时进行跟踪督办,推动检委会工作“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确保上会议题全链条实现闭环。2026年以来,共形成检委会决定23件,各承办部门均已按期执行并反馈检委办。
五、强化委员学习淬炼,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坚持常态化学习。坚持以学促能、以学促践,运用检察长带头领学、委员集体学习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全体委员展开学习、研讨交流,补齐短板,形成积极研究业务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委员法治思维和决策水平。二是推动学用深度融合。加大对新颁布法律法规、最高检下发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及检察理论前沿问题的学习力度,着力提升委员精准研判、依法决策、综合履职能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专业化检委会委员队伍。2026年以来,共组织检委会学习2次。
六、深化自查整改,构建检委会长效规范体系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按照自治区院《关于加强全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聚焦检委会运行,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对2023年至2025年检委会纪要、检委办规范化建设等进行自查,以查促改、以改促优,力争从“量、质、效”三个维度实现检委会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建立长效规范。针对自查及检委办日常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高频问题建立台账,深挖问题根源,逐项整改,固化整改成效,推动检委会工作持续提质、常态规范。2026年以来,共自查检委会纪要66份。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提升检委会议案议事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检委会决策、监督、指导职能作用,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