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不免会遇到被怒火冲昏头脑的时刻,可能是一句伤人的话,也可能是长期积压的不满在瞬间爆发。那一刻,理智的防线崩塌,心里只剩下“必须给他个教训”的冲动。但就是这电光火石的一念之差,往往会把原本的小事,推向无法挽回的境地。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张某故意伤害案。2025年5月李某新店开张,邀请张某来店共同庆贺。开业庆典结束张某即将离开时,李某的前同事赵某因债务纠纷来到店内,在与李某沟通过程中,二人因意见不合发生口角,这期间张某见朋友李某遇到麻烦,为维护李某的面子,于是上前帮其说话。在三人激烈的争吵过程中,赵某与张某发生推搡,张某顺势对赵某挥拳殴打,赵某倒地后,张某仍不依不饶,对其拳打脚踢,事后赵某被送到医院救治。经鉴定,赵某右侧两根肋骨骨折,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经依法审查,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本案中,张某为朋友着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所采取的方式不可取。在其遇到朋友与他人发生矛盾时,不仅未劝解反而参与推搡、挥拳殴打,导致严重后果。此案警示我们:一是遇事需冷静,拒绝“以暴制暴”。矛盾纠纷中,冲动是诱发犯罪的导火索,拳脚相加虽解一时之气,但后果往往会激化矛盾、导致冲突升级,甚至触犯法律,并非解决问题的方式。二是友邻相处讲原则,不盲从护短。维护朋友情谊应坚守法律底线,若不分青红皂白盲目帮腔、主动参与冲突,终将从“帮忙”变“闯祸”,非但无法帮朋友解决问题,更有甚者将自己也陷入“漩涡”之中,承担相应责任。三是法治社会有边界,行为后果需自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已构成刑事犯罪,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检察机关在此呼吁,公众在面对各类纠纷时,应秉持理性沟通态度,找到矛盾双方争议焦点,通过合法途径协商进而化解矛盾,切勿因一时意气突破法律底线,否则终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