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律师智能阅卷一体机。
二、应具备的功能有:
(一)律师智能阅卷一体机。
(二)模块需求:
全国异地阅卷、自助刻录卷宗、全程留痕等。
三.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
2.必须具备所代理软件的区域代理权或软件开发商;
3.拥有该软件服务方面经验的专业人员。
四.标书内容(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售软件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3.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
4.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投标单位需提供报价及相关服务承诺。
五、采购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内容,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询价资格。
2.根据证明文件以及对软件、服务的承诺是否满足要求。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报价,视其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采购预算:控制价在14.8万元以内。
六、投标文件的受理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21年8月3日18点前到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办公室110室领取本采购相关文件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投标文件务必于2021年8月9日18点前密封送到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办公室110室。
3.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4.在详细评标前,评标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文件的要求,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评标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在资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以价低者中标。
联系人: 卜瑛军
联系电话: 156477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