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7日在达拉特旗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共办理批捕起诉案件588件826人。其中,办理提请批捕案件137件18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8件125人,不批捕39件62人;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51件63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91件520人,不起诉16件23人,审结率为83.8%。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3件1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8件14人。办理了“7.06”特大网络电信诈骗案,自治区检察院依托该案庭审现场举办了全区西部庭审实训班。创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和“三化”办案模式,并在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评比中获得优秀奖。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件2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1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以服务民生为主线,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和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共开展警示教育宣传22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03次,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旗党政主要领导批示2件。
(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共接待来访93次153人,妥善处理集体访4件20人,远程视频接访2件,办理交办、督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6件。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一线便民服务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走访村社、街道、企事业单位129个,调处化解矛盾纠纷31件52人,参与社区矫正活动62次124人,开展法制宣传14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
(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立了未检办案组,建设了未检办案区,创立未检公众号、微信群,开展“法护未来”校园讲座,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以一起附条件不起诉的在校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为抓手,形成“不影响、勤沟通、多方帮教”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全面筑牢司法公正防线,有效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整合资源,创建多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扎实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件8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依法提出抗诉3件,改判1件;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犯17人、漏罪3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
(二)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开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15次,发出检察建议17份,进行安全防范检查48次。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将700余件刑事案件的财产刑执行情况全部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三)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推进年”各项工作,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2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30件,诉讼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督促履职案件11件,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均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
三、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效能
(一)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按要求完成了内设机构整合及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制订了《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12项配套制度,20名员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921件;同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共评查案件77件,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建立案件质量问题通报机制和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完善引导侦查取证措施,最大限度补充、固定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强化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全方位、多角度审查案件,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
(三)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梳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掌握队伍思想动态,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为转隶工作打好基础。转隶过程中,做到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按要求顺利完成了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共转隶人员13名。
(四)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实用、好用、管用” 为原则,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投入未检心理测评系统、生物反馈放松训练系统、检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数字视频会议系统等,切实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完成对检务通设备、一卡通考勤、门禁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完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计算机保密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务事务管理质效。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推进阳光检察
(一)加强请示报告工作。我们认真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及时向旗委报告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
(二)加强代表委员联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完善同代表委员的联系方式,使联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共联络代表委员100余人次。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检务公开、推动阳光检察。全年通过“两微一端一站”等各类媒体发布动态信息3925条,累计阅读量达134287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7件、法律文书428份、案件程序性信息615件。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妥善处理网络舆情1起,参与各级党委和上级院网络评论80余条。
五、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把抓党建作为党组的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建知识竞赛、专家视频解读等形式,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了“迎七一,庆党节,铭党恩”系列活动,围绕旗委精准扶贫攻坚战略,组织干警对4个苏木镇共计73户贫困户进行扶贫慰问帮扶活动。以“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整改问题43个,编发专刊 46期,推动队伍整体素能的提升。
(二)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政承诺书。持之以恒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检教育。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检察人员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开展检务督察32次。
(三)巩固专项工作成果。深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清理、修订、完善29项规章制度。针对巡视、巡察与科学发展抽样评估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意见,提出63条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处处见精细。
(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先后分15批次25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竞赛活动;17名干警分别受到自治区级、市级、旗级表彰,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十佳法治人物,1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荣获“第二届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标兵”称号,并代表自治区院参加全国刑事申诉业务竞赛。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旗委和上级院坚强正确的领导,得益于旗人大的依法监督,得益于旗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对一直以来给予我们关心、支持与帮助的旗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自身职责的要求和人民期盼还有差距;二是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为建设“富饶达拉特、友善达拉特、美丽达拉特”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精准发力,保障转型升级、生态优先、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公共安全。依法打击社会保障、扶贫、教育、百姓安居等民生工程实施中的犯罪,不断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地区平安稳定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护,特别是强化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工作职能,推进对涉罪未成年人批捕、起诉、监管、预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问题;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加大对监外服刑人员的回访监督力度;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心的公平正义问题。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关键,着力强化对权力的司法监督,不断促进检察人员公正、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科学合理配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落实各类人员职责清单和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相统一。继续开展公益诉讼改革,不断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继续加强创新创优工作,主动适应人工智能和信息化发展趋势,大力推进现代科技应用,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之以恒地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我旗“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全面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氛围,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我们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亮丽黄河湾,多彩达拉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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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词 语 解 读
1.“三个一”工作机制:一个学习平台、一本工作台账、一套管理规程。
2.“三化”办案模式:公诉办案流程化、检律关系互动化、举证手段多样化。
3.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4.员额检察官:按照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6%的比例确定全院检察官员额。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5.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大的类别划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
6. 检察辅助人员:是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检察人员,根据检察官的指挥或办案工作需要,从事与检察业务有关的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的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
7.司法行政人员:是指除了检察官、书记员以外,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党务工作、纪律监督等方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