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风高无人夜
他鬼鬼祟祟进入酒吧
酒吧店长隔天发现
吧台抽屉里的5700元现金不见踪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情摘要:
2026年2月10日王某某报警称2026年2月9日在达拉特旗某酒吧柜台里的现金丢失。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检察机关经审查,2026年2月9日凌晨,36岁的张某某因手头拮据,便心生贪念,流窜至达拉特旗某酒吧,佩戴口罩掩饰面部后以钻门缝的方式进入酒吧将酒吧柜台抽屉里的5700元现金盗窃,随后采用变装伪装方式逃离现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居无定所、无固定职业,且有多次盗窃前科,具有社会危险性,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批准逮捕。2026年4月1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张某某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张某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任何理由都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无论是生活所迫还是一时贪念,只要触犯法律,必将面临公正的审判。切莫因贪婪侥幸出手,以身试法,门窗易入,铁窗难出,莫伸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