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5年12月,达旗公安局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李某并依法刑事拘留,查明李某先后12次向3名人员贩卖海洛因、获利4790元、家中查获0.8克海洛因,2026年1月检察机关对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全面核查前科、交易次数、毒品总量、非法获利等全部量刑情节。经查,李某多次小额分销海洛因,属于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零星贩毒,极易扩散毒品风险、滋生次生违法犯罪,且存在犯罪前科,无从轻从宽情节。承办检察官严格适用毒品犯罪司法解释,规范核算涉案毒品数量、违法所得数额,清晰区分贩卖流通毒品与住所查获持有毒品的法律定性,提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2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量刑建议,最终全部被法院采纳,实现罚当其罪、精准惩戒。
在从严追诉犯罪的同时,我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构建源头化禁毒治理体系,推动个案办理延伸至全域禁毒防控。一方面,针对无业闲散人员零星贩毒高发隐患,建议公安机关、社区,强化对本地闲散人员的动态摸排,压缩零星毒品交易生存空间;另一方面,落实“一案一警示”工作机制,以该案为典型素材,深入社区、村镇开展线下禁毒宣讲,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零星贩毒从重处罚法律规定,破除“少量贩毒处罚轻”的侥幸认知。
我院将持续优化涉毒案件专业化办理流程,完善提前介入、证据审查、量刑研判全链条工作规范,同步推进常态化禁毒普法,以刚性司法打击毒品犯罪,以多元治理织密防毒防线,全力守护辖区群众身心健康与社会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