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一取消三不再”和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了《内蒙古检察机关一体构建“三个管理”体系暂行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落实举措。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这次集中学习重点围绕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展开深入研讨。“三个管理”是检察机关提升监督质效、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的重要抓手,部门检察人员要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将“三个管理”融入日常办案和监督工作中。
二、逐项研究,一体抓实办案质效
在业务管理上,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为抓手,统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宏观管理。推动法律监督与地方党委重点工作、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案件管理上,强化流程监控,建立权责明晰的管理模式,确保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在质量管理上,通过案件自查、交叉评查等方式,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上追求极致,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检验。
三、细化举措,确保要求落地见效
各业务条线要以《内蒙古检察办案质效评价规则》为指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并动态调整工作方向。通过条线专题研讨会,每季度围绕案件办理质效、流程规范性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下一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以《暂行办法》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压实管理责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