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的明明是现金花束,怎么就变成了犯罪?”“一次浪漫的传递,怎么就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犯罪分子为了掩盖赃款的真实来源,盯上了“现金花束”,以花店为目标的新型洗钱方式已导致多人无意中成为电信诈骗分子的“帮凶”。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李某某根据上线电信诈骗分子的安排,邀约他人配合冒充订购鲜花礼盒的顾客,将诈骗赃款转至花店老板银行卡内,后从不同鲜花店内将鲜花礼盒中的现金取走,交给上线电信诈骗分子。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察官说法“现金花束”披着浪漫礼物的外衣,实则是新型洗钱手段,诈骗团伙通过“高薪兼职”、“简单代送”等话术利诱群众,利用现金交易隐蔽性强、追踪难的特点,将非法所得层层转移,让人不知不觉变成了“洗钱”的背锅侠。送花是假,洗钱是真。
检察官在此提醒各位商家,如果对方以订购高额“现金花”为由要求商家提供银行账户并帮助取现或者从多张不同银行卡转账,请务必提高警惕,切莫沦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工具”。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