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案例:监所相识后的致命骗局
李某在看守所拘留期间结识同监室人员石某,获知了石某妻子马某的联系方式。释放后,李某冒充看守所民警致电马某,谎称可通过"内部关系"为石某办理监外执行,要求马某支付8万余元"疏通费"。马某因急于帮助丈夫,未核实身份便转账,最终发现被骗。目前李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防范指南:三招识破"公职人员"骗局
1.身份核验三重门
官方渠道验证:要求对方提供警官证编号,通过拨打110进行身份核实。
流程合规性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不存在"花钱疏通"的可能。任何要求转账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属违法。
技术手段识别:注意来电号码是否为境外号码(如+、00开头),正规单位不会使用FaceTime等社交软件办案。
2.法律救济及时雨
立即止付:拨打全国反诈专线96110,提供转账时间、金额、账号等信息,警方可在第一时间冻结涉案资金。
刑事报案:携带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通过资金流追踪、嫌疑人抓捕等方式追赃。
法律后果:严惩之下无侥幸
量刑标准:冒充人民警察诈骗数额巨大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从重处罚情节,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社会警示:此类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信任体系,司法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即打、绝不姑息。
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正义的天平永远向守法者倾斜。让我们携手筑牢反诈防线,让每一个骗局都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