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参加了由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未成年人小明和小天(均为化名)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布仪式,这意味着又一次的异地协作帮教考察圆满完成,两个少年顺利回到了学校,继续过他们充满阳光的校园生活。
案情简介:
本案中,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明和小天作案时刚年满17周岁,俩人均就读于职业学院,2022年1月19日,为满足个人消费需求,小明和小天两人与另外两位犯罪嫌疑人在包头市某电竞酒店进行盗窃,共盗窃电脑显卡五个。案发后,小明和小天主动退赃退赔,积极赔礼道歉,自愿认罪悔罪,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二人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社会调查情况,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六个月。
异地协作:
考虑到小明和小天与其父母均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生活,在考察期间两地往返极为不便,为了更好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同时减少因往来两地考察而产生的经济负担。在听取小明和小天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后,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开展异地帮教考察。
在收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委托函后,我院积极主动与委托单位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经多次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沟通协作方式,并制定了帮教考察方案,确定由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与小明和小天的法定代理人共同组成监督考察小组,以法治教育、心理咨询、定期面谈、公益劳动等多种方式,对小明和小天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教育矫治,并定期向与委托单位的案件承办人就帮教考察情况开展交流通报,帮助其随时跟进了解小明和小天接受帮教考察的情况。
帮教效果:
此次跨市协作考察帮教是我院在未检工作方面又一次有益尝试,考察期间小明和小天遵守考察协议,不仅按时上网课还写了学习心得,三月份开始他们又收拾行囊赴异地求学,顺利回到了校园。
通过开展跨市异地帮教,打破了因受地域因素影响对异地涉罪未成年人平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限制,填补了对异地涉罪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和“一放了之”之间的制度空白,让涉案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更为优质的帮教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