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我认罪改错的机会,我一定深刻汲取教训,守法学法,依法依规经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家乡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收到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犯罪嫌疑人杨某如是说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不批准逮捕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多位检察听证员参与听证,并且通过网络远程连线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围绕该案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向听证员、侦查人员详细阐述该案件构罪但拟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承办人综合全案证据、情节,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犯罪嫌疑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没有逮捕必要;杨某系民营企业负责人,公司发展前景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符合当前涉企司法政策。
各位听证人员发表意见,希望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均认为无社会危害性,支持作不批准逮捕的意见。
最后,郭文娟副检察长表示: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做好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对于罪行较轻、采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性质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依法可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是为了让企业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为营造有利于当地经济迅速发展的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以公开听证方式对不批捕案件进行审查,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传递了司法温情。今后,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于涉企案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