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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达拉特旗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赵慧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检察举措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找准检察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切实扛起服务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各类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9件23人,起诉11件29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统战工作。积极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压实安全生产领域办案责任,针对烟花爆竹及电气线路隐患、消防水鹤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9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助推问题有效整改,目前全旗60座消防水鹤全部整改完毕,均能正常使用。

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共走访企业14家、征求意见16条,对2家企业、6名责任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的某煤炭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不起诉案被评为全区政法机关涉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案例。与旗工商联等18家单位签署《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并成立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组建相关专业人员名录库,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25件,推动企业规范管理、合规经营。成立“涉企服务保障办公室”,与多家单位和企业建立联系机制,持续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活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河道“四乱”问题181个,清理垃圾1100吨,拆除乱建2.6万平米。与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切实凝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扎实开展“林草案件回头看”专项活动,督促涉案植被恢复林地800余亩,耕地50亩。建立占地4000余亩的检察公益林暨生态修复实践基地,确保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综合效果。办理的某煤炭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不起诉案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

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更深检察情怀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倾情倾力强化民生检察保障。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大打击力度,起诉9件19人,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积极落实旗委、政府关于人居环境工作部署,针对垃圾乱丢乱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5件,为持续深入保护蓝天碧水作出积极贡献。主动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在助力包联村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村社之间修筑便民利民的“爱心桥”,扎实做好为民实事。先后组织干警共计1200余人次深入一线参与疫情防控,捐款捐赠防疫物资共计价值3万余元,为全旗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帮教机制,提高帮教矫治的精准性、有效性,为未成年人重回正轨提供保障。共有3名高危未成年人纳入我院“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提前介入和“一站式”询问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向4名涉案困境儿童拨付司法救助款4万元。联合法院制定涉未民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与旗妇联、教体局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组建讲师团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法治宣讲,向25名失职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与旗民政局、妇联、团旗委在白泥井镇成立全区首家乡村“未成年人保护站”,持续助力村域未成年人保护。

用心用情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部署,共接待来访78件,其中涉法涉诉47件。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不断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及时性,共计开展司法救助13件15人,发放救助金11.5万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公开听证和院领导接访包案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联合旗司法局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6件,成功化解19件。创新设立基层检察官联络制度,“定员定岗”与各街道、苏木镇进行常态化联络,注重源头治理,助力乡村振兴。通过 “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共计进行法治宣讲及各类宣传62次,受众达10万余人次。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的检察立场,能动履职,担当作为,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以更大力度强化刑事检察。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7件9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1件65人,不批准逮捕16件2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40件56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85件353人,不起诉146件18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5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1.67%。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成果,实现检察监督与公安侦查质效同步提升。扎实开展“两项监督”,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4件。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8件。追捕3人,追诉5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2人。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发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通过刑事和解对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9件10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以更高标准做好民事检察。强化精准监督,以审判程序监督、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为着力点,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04件,制发检察建议28份。积极落实“五号检察建议”,与旗法院、旗公安局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南》,办理群众反映强烈且有代表性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有效维护司法权威。扎实开展民事审判执行类案监督、民事执行案款、涉企执行案款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与旗法院会签实施意见,加强沟通配合,有效提升监督质效。围绕支付劳动报酬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问题扎实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为农民工讨薪27万余元。

以更宽视角拓展行政检察。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6件,制发检察建议62份。与旗司法局签发工作意见,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4件。贯彻落实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共办理专项活动案件71件。持续巩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专项活动成果,与旗自然资源局签发实施意见,共办理专项活动案件38件。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向2家单位及19家企业发出检察建议,护航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与旗司法局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对多家行政执法单位案件进行评查,制发检察建议13件。

以更强担当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5件,立案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积极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安全生产、“消”字号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监督工作。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实施意见(试行)》,督促整改食品药品等领域问题3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旗人大、政协会签机制,实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将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15件,检察建议转化为建议、提案各1件。与市检察院联动办理的督促维护公共交通领域残疾人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及内蒙古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更严纪律标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出实招、用实劲、求实效,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的昂扬精神和内生动力,不断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旗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共报告工作12次。召开党组会2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6次,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旗委及上级院的各项部署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委(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验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筑牢拒腐防变堤坝。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派驻监督。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集体廉洁提醒谈话2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案420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深化运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通过灵活调整办案力量、健全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优化检察人员考核机制,注重结果运用,以科学管理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力提升队伍综合能力。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共计6000余人次,持续推动干警业务能力提升。以“对标先进、追赶超越”为目标,与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结对共建,学习借鉴优秀经验做法。共有7个集体、30名个人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等表彰奖励。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以更优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融合内外监督,强化科技赋能,积极推进阳光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共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5次,接受人大常委会对2名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检察活动60余人次,共联络代表委员150余人次。探索“纪检监察+检察业务”监督模式,强化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协作配合。

全面推行检务公开。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开通“网上阅卷”和“异地阅卷”,共接受律师案件信息查询76人次、接待阅卷104人次。邀请社会各界共计92人参加检察开放日5次。通过“检察听证+普法”方式召开检察听证会40件次,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强化智慧检务。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远程视频接访33人,远程提讯196人。投入使用 “公益诉讼勘查检测一体机”,完成公益诉讼随手拍、未检随手拍与蒙速办特色应用对接。开通“掌上达检”—— “涉企纳谏栏”,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线“未成年人帮教”云平台,强化对未成年人监督考察能力。会同旗公安局、法院运行使用全市首家“非羁押码”监控系统,对非羁押人员进行有效监管。

不断增强宣传质效。充分开展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向社会全方位展现检察工作新成效。共发布检察动态1185条,被市级以上媒体转载878条。其中,党建做法成效被新华社转载,转发浏览量超百万。被国家级媒体评为优秀宣传集体1次,共有5名干警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媒体优秀通讯员等荣誉表彰。

各位代表,2022年,我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同时也离不开各行政机关的理解配合。在此,我谨代表旗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警整体素能仍待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履职能力等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二是检察业务与服务发展大局的深度融合还不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检察办案中仍需不断夯实。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不平衡,监督仍有缺位和不足。四是智慧检务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深度应用还不足,数字检察还未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运用。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为法治达拉特、平安达拉特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努力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积极配合旗委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在平安达拉特、法治达拉特建设中担当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始终坚守生态底线,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力度,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二是增强法治自觉,倾力做好为民便民实事。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出发,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做优精准帮教,做强精准救助,做实精准预防,做好综合保护,进一步擦亮未检品牌。

三是增强检察自觉,全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新格局;加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努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公益问题,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能动履职、守正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律监督质效,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增强行动自觉,奋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正风肃纪,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好人、育好人、用好人,着力提升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和释法说理能力,做好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以科学考核提升管理水平,抓实考核评价,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转化为检察工作的自觉追求,锻造一支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斗正当时。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围绕新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词 语 解 读

1.五号检察建议:为进一步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工作,高检院就虚假诉讼认定标准、程序处理、协调配合等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第5号检察建议。

2.八号检察建议: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

3.案-件比:案的基准数与计入“件”的业务活动数的比例。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5.“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格、准确、规范地把握逮捕、起诉、羁押的法定条件,将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追诉控制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内,体现刑法谦抑、审慎的要求,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最佳平衡,最大限度发挥刑事司法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

6.企业合规: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7.“人大+政协+检察”工作机制:全称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将符合办理条件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转化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将检察建议监督的事项转化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形成良性循环。

8.“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的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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