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多起跨境走私、制作毒品系列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跨境多次购入咖啡因,并私自熬制加工安钠咖毒品,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依法审查追诉。
以案为鉴:多次网购咖啡因,私自熬制合成毒品
经查,涉案犯罪嫌疑人均明确知晓咖啡因属于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系法定毒品,却长期心存侥幸、屡犯不止。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多次、反复向境外商家购买咖啡因片剂,借助国际快递寄递入境,规避海关及寄递安全监管。
普法释法:小小咖啡因原料,竟是制毒源头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咖啡因属于国家第二类管制精神药品,属于法定毒品,而安钠咖是以咖啡因、苯甲酸钠为主要原料合成的毒品,同样属于严打毒品范畴。
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个人私自通过跨境网购、代购、寄递等方式走私入境咖啡因,利用咖啡因熬制加工安钠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均可能构成走私毒品罪,面临刑事处罚。
检察提醒:摒弃侥幸心理,严守禁毒底线
传统毒品深入人心,新型合成毒品、制毒原料陷阱更易让人放松警惕。检察机关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轻信“提神无害、少量不罚、自用无罪”的错误言论,严禁跨境网购咖啡因等制毒原料,严禁私自熬制、加工安钠咖等合成毒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多次涉毒、加工制毒均属重罪。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紧盯网络网购、跨境寄递、本地私自制毒等重点风险领域,严厉打击新型、链条化毒品违法犯罪,以案释法,全力守护达拉特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