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扎实推进派驻监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近日,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检务督查处王秉军、白丽华等一行人员对我院刑事执行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底派驻检察室的基础工作、重点业务工作、法律文书、日常制度落实、人员配备、检务保障等六方面23项具体内容。
在我院分管副检察长刘彦霞及刑事执行检察部、监察部等人员的陪同下,市检察院检务督查处王秉军、白丽华等一行人员首先对达旗看守所监管场所监管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王秉军、白丽华等一行人员深入监区、监室对监管场所在押人员日常生活用品进行了细致督查,重点排查了是否存在可供在押人员行凶、脱逃、自杀、暴动等违禁品,同时对监所监控设备、报警装置、消防和医疗卫生进行全面细致督查,并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其次,王秉军、白丽华等一行人员对住所检察法律文书、日常制度落实、人员配备、检务保障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督查。
通过此次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切实提高了法律监督效果,为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提升我院派驻检察室监督的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