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29号文件的要求,包头市劝业服务有限公司成为达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批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委托包头市劝业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信息员等5个岗位的人员招聘。
经过面试,现将第二批试用期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请参见(附件一)。
进入试用期的人员由包头市劝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办理入职手续、上岗试用。
我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示以上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电子邮箱:btqy001@126.com 电话:0472-362995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所反映问题确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进入试用期的所有人员,按规定进入试用期。统一到达旗检察院办理报到手续,具体事宜关注群内通知。
未进入试用期的人员作为博渊人力的储备人才,持续沟通,公司有机会安排进入政府其他机构,具体事宜,公示期满后,群内沟通。
进入试用期的人员,请以真实姓名申请加入工作群(达旗检察院-“博渊”劝业工作群),以便接收入职安排等相关通知。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