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的被告人张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说起张某某的案件,让人唏嘘。张某某有稳定的工作,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原本生活过得很幸福,但由于一时贪念,事后悔恨不已。某天,张某某下班后,看到休息室有一部手机,就见财起意,将该手机私藏起来,打算卖个好价钱。后得知该手机是其同事李某某的,竟不顾多年同事情谊,起了盗窃李某某账户内金钱的念头,于是将李某某手机卡拔下插入自己手机内,通过手机验证的方式,登陆了李某某的存款账户,将23万余元转入自己账户中,至此,张某某盗窃既遂。那么,盗窃了这么一大笔钱,张某某是怎么挥霍的呢?张某某用很大一部分钱购买彩票,最终,被抓获时,张某某一夜暴富的美梦也没有实现。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回到本案,张某某由于一时糊涂,使得贪欲战胜了理性,等待他的不仅是三年以上失去自由,还有更大的成本:由于其犯罪,工作将会失去、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儿女一辈子可能都抬不起头来,在检察官对其提讯时,张某某悔恨交加,请求获得从轻处罚,哭诉自己家中不能离开自己,殊不知,这完全是其贪念所造成的后果,在此,检察官想对广大群众说,故意犯罪完全是自己可以避免的,希望人人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不能碰触法律红线,否则,悔之晚矣。